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殡葬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荫及子孙的重要方面,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切实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固始县陈集镇按照省、市、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扎实展开此项工作。
一是召开各级会议。2020年12月22日上午,陈集镇党委镇府召开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推进会。全体镇机关干部,镇直单位全体党员职工,垂直单位负责人,22个村(居)“两委”干部,286个村民组长共计400余人参加大会,会上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会议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扎实可行的措施。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镇街道要悬挂10条以上宣传标语,粉刷6条以上墙体固定标语。22个村(居)共悬挂横幅标语44条,并粉刷墙体标语44块。镇出动宣传车辆全150余次全天候宣传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各村利用广播喇叭进行全天候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四会”作用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活动。
三是大力开展公益公墓建设,镇党委镇府领导亲自到镇“小黄山”处观察公墓建设,决定在“小黄山”建设面积100亩公益性公墓,投资100万元。
四是要求镇机关单位和22个村(居)干部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全镇党员干部均要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截止目前共签订45个单位1979人份。
五是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亲自带头。镇、街区居民亡故后火化率达100%;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亡故后火化率达100%;特困供养人员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凡在医院、养老机构、救助站等场所病故的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因交通事故等非正常事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六是加大奖惩力度。对于不按政策规定偷埋私葬遗体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责。对落实(固文明殡改办[2020]5号)规定:“凡不享受国家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亡故后,按规定遗体已进行火化并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除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外,民政部门另给与2000元奖励。”除此之外镇党委镇府决定镇财政再新补2000元,作为奖励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奖励资金,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