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方案》明确,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方案》提出六大任务:一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二是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三是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四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五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六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建胜)